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叶宗南

156571733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拆迁产权可以交换过户吗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日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zjjjfls.com/

  叶宗南,杭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拆迁产权可以交换过户吗

  由于我国的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不论产权交换或者过户都必须要有房产证,也就是证明对拆迁房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才可以进行交换或者过户,如果没有房产证交换过户都没有法律效力。

  1、拆迁产权交换。产权交换是双方都必须有房屋的房产证,另一方可以不是拆迁房。但是拆迁产权在取得三年内是不得上市的,虽然是产权交换,但实质上是以物换物,视同房屋的买卖,因此产权的交换也要受到3年时间的限制。交换的房产不一定要完全等值,只要双方都同意交换就可以进行产权的交换。产权交换视同为不动产的销售,也要签订交换合同。

  2、拆迁产权交换过户。拆迁产权的交换视同销售,交换以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的过户,才会在法律上产生效力,对交换双方形成约束。在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交过户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交换合同等文件,材料审查合格以后就可以完成过户手续。

联系电话:18506834578

全国服务热线

1850683457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