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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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一章重点解析(3)

添加时间:2014年7月18日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zjjjfls.com/
  第二节 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控制

  二、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控制按其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前者是指直接从事质量职能的活动者,后者是指对他人质量能力和效果的监控者,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的工程质量控制。政府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2)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单位属于监控主体。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勘察设计单位属于自控主体,它是以法律、法规及合同为依据。

  4)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属于自控主体。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大纲要求:掌握)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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