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叶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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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九章重点(3)

添加时间:2015年1月17日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zjjjfls.com/
  8. 审查索赔证据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12项)

  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施工现场记录

  施工会议记录

  工程照片

  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检查和试验记录

  汇率变化表

  各类财务凭证

  其他有关资料

  9.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8项)

  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率等

  设备费

  材料费

  保函手续费

  贷款利息

  保险费

  利润

  管理费-分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

  10. 审核索赔取费的合理性-可以赔偿工期、费用和利润的项目 p188

  可以补偿利润的项目(六个)

  不能延长工期的项目(两个)

  不能补偿费用的项目(五个)

  三项可同时补偿的项目(五个)

  可补偿费用而不可补偿利润的项目(五个)

  同时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的项目(用排除法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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