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九章重点(3)
添加时间:2015年1月17日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zjjjfls.com/
8. 审查索赔证据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12项)
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施工现场记录
施工会议记录
工程照片
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检查和试验记录
汇率变化表
各类财务凭证
其他有关资料
9.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8项)
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率等
设备费
材料费
保函手续费
贷款利息
保险费
利润
管理费-分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
10. 审核索赔取费的合理性-可以赔偿工期、费用和利润的项目 p188
可以补偿利润的项目(六个)
不能延长工期的项目(两个)
不能补偿费用的项目(五个)
三项可同时补偿的项目(五个)
可补偿费用而不可补偿利润的项目(五个)
同时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的项目(用排除法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