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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核准登记事项?
添加时间:2018年3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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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一)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合法权利的;(二)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三)登记机关审查有疏忽,核准登记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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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叶宗南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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