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叶宗南

156571733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添加时间:2018年7月18日 来源: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zjjjfls.com/
  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

  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

  (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联系电话:18506834578

全国服务热线

1850683457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